离婚时,必须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分割财产的,应当先对财产进行区分,确定哪些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确定财产属性后,再进行分割,对于个人财产的那一部分,应当归个人所有;对于共同财产的那一部分,对共同财产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