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旋律曲式?

2024-11-04 1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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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律又叫曲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的音的线条。它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
曲式是指乐曲的基本结构。在柯普兰的《如何欣赏音乐》中是这样解释的,一部长篇小说可以分为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和第四卷,在音乐中我们将之称为乐章。书的每一卷由若干章组成,作曲家将其称为段。一章也许有100个段落作为更小的单位,音乐的段也有更小的单位,但没有类似的术语。书的段落由句子组成,柯普兰把乐曲中的类似句子的单位称为“乐思”。最后,小说家使用的是文字,作曲家使用的是音符。音乐上的每一时期都体现了特定的音乐形式,反映出时代的特色、人们对音乐知识的理解、作曲家的技巧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听众的欣赏品味等。
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音(主要是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艺术。
创作、演奏(演唱)和欣赏,是音乐艺术实践的三个方面。
欣赏音乐是一种审美活动。
美的标准是由一定时代、一定民族、一定社会群体的审美趣味所决定的。
欣赏音乐有三个阶段:
1、官能的欣赏;
2、感情的欣赏;
3、理智的欣赏。
官能的欣赏主要满足于悦耳(即好听),是比较初浅的欣赏。要对一个音乐作品进行全面的领略,从而获得完美的艺术享受,就必须进入感情的欣赏和理智的欣赏。

要从官能、感情和理智三方面全面地欣赏一个作品,就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
1、作者和作品的时代背景。
2、作品的民族特征。
3、作者的创作个性。
4、作品标题的内容。
5、音乐语言的表现功能。
6、曲式和体裁。
其中音乐语言的表现功能及曲式和体裁知识,是基本乐理的常识。下面对这两项基本乐理的常识,做简单介绍。

旋律又叫曲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的音的线条。它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

节奏是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由于不同高低的音同时也是不同长短和不同强弱的音,因此旋律中必然包含节奏这一要素。

节拍是强拍和弱拍的均匀的交替。节拍有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叫做“拍子”。正常的节奏是按照一定的拍子而进行的。

速度是快慢的程度。为使音乐准确地表达出所要表现的思想感情,必须使作品按一定的速度演唱或演奏。

力度是强弱的程度。音的强弱变化对音乐形象的塑造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音区是音的高低的范围。不同音区的音在表达思想感情时各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

音色是不同人声、不同乐器及其不同组合的音响上的特色。通过音色的对比和变化,可以丰富和加强音乐的表现力。

和声是两个以上的音按一定规律同时结合。和弦进行的强和弱、稳定与不稳定、协和与不协和,以及不
稳定、不协和和弦对稳定、协和和弦的倾向性,构成了和声的功能体系。和声的功能作用,直接影响到力度的强弱、节奏的松紧和动力的大小。此外,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

复调是两个或几个旋律的同时结合。不同旋律的同时结合叫做对比复调,同一旋律隔开一定时间的先后模仿称为模仿复调。运用复调手法,可以丰富音乐形象,加强音乐发展的气势和声部的独立性,造成前呼后应、此起彼落的效果。

调式是从音乐作品的旋律与和声中所用的高低不同的音归纳出来的音列,这些音互相联系并保持着一定的倾向性。而调性则是调式的中心音(主音)的音高。在许多音乐作品中,调式和调性的转换和对比,是体现气氛、色彩、情绪和形象变化的重要手法。

音乐语言的各种要素互相配合,具有干变万化的表现力。旋律尽管是音乐的灵魂,但其他要素起了变化,音乐形象就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在一定条件下,其他要素甚至可起主要作用。例如,贺绿汀的管弦乐曲《森吉德马》,第一段轻柔缓慢,用拖长的和弦和陪衬声部来烘托旋律。开头由双簧管和长笛吹出富于田园风味的曲调,在弦乐器和弦的衬托下,音色显得柔和而平静,描写了辽阔的蒙古草原的美丽景色。后来旋律先后改由圆号、小提琴和小号吹奏出,色彩渐渐明朗起来。第二段快速而强劲,弦乐器拨弦奏出轻快活跃的伴奏音型,旋律和第一段相同,音色也改变不大,但由于速度、力度以及伴奏乐器的节奏都起了变化,因此表现了不同的音乐形象,反映了内蒙人民载歌载舞的愉快生活。

另外,还有曲式,是音乐材料排列的样式,也就是音乐的结构布局。曲式有乐段、多段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混合曲式、套曲形式等。另外,还有中国古典和民族乐曲独特的曲式。曲式是为表现不同音乐形象、内容的需要而设置的。

体裁是音乐的品种,有歌曲、舞曲、进行曲、谐谑曲、叙事曲、夜曲、序曲、交响诗、协奏曲、交响曲、组曲等等,各有其不同的特点,适合于表现不同的题材内容,这也是欣赏音乐作品时必须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