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对方盖章了就行。劳动期间时间明确。工资待遇明确。其他的条目可有可无。即使没有,也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执行。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不一样。政府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更有利于劳动者,对合同双方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更加偏向于劳动者。盖章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否则劳动者手里很难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尤其是很多小企业现金发放工资。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和索赔数量有关。约定不明,劳动者很难举证。遇到劳动纠纷,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有行政执法权,也可以找劳动冲裁委员会,也可以起诉,受理费一律10元。建议走劳动监察或者仲裁。
约定内容不违法,有你签名和公司公章 就有效
到劳动部门去咨询
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