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词】贻
【释义】
1、送给;赠送。《庄子•逍遥游》:“魏王贻我大瓠之种。”《十五从军征》:“羮飰一时熟,不知贻阿谁!”韩愈《师说》:“作《师说》以贻之。”魏学洢《核舟记》:“尝贻余核舟一。”
2、遗留;留下。《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贻厥孙谋,以燕翼子。”《左传•宣公二年》:“我之怀矣,自贻伊戚。”《晋书•郭璞葛洪传论》:“前修贻训,鄙乎兹道。”《晋书•贾充传论》:“逮乎贻厥,乃乞丐之徒。”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洪仁玕等《戒浮文巧言谕》:“倘或听之不聪,即将贻误非浅。”
3、给;被。贻人口实。贻笑大方。
4、贻贝。贝的一种。《尔雅•释鱼》:“玄贝,贻贝。”
意思是:赠送或者耽误
“贻”在文言文中解释如下:
①<动>赠送;送给。《师说》:“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之。”
②<动>遗留。《左传?宣公二年》:“我之怀矣,自~伊戚。”【辨】赠、贻。两字都有赠送的意思,但在遗留的意义上,只能写作“贻”,不能写作“赠”。
【贻训】传于后人的格言。
【贻则】遗留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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