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给被保险人后三年患了重疾,保费要继续交吗?
答:看保险责任重是否有投保人疾病豁免保费的责任,如果有,保费不需要再交,合同依然有效,否则需要,继续缴纳保费。
拓展知识:保费豁免定义、形式、条件、投保、意义、注意
1、保费豁免定义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2、形式
俗话说一份价钱一份货,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费施赠的午餐。保费豁免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如太保少儿定期附加豁免保费险、中宏人寿的附加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特约等,这种豁免应用面比较宽,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例如太保的太平盛世附加豁免保费保险、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豁免保费险等,其豁免利益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另外一种就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3、条件
保险不是万能的,身故险、养老险、重疾险、意外险、住院医疗险等等,都各有保障责任。同样,豁免也不是万能的,不同的豁免条件,带来的豁免利益也是千差万别。
4、投保
第一、什么保险最该买豁免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而对于一般消费型的意外险、医疗险,本身保费就很低廉,达到豁免要求时,往往也已经达到合同理赔的标准,或者理赔后保险公司不再续保,对其增加豁免保障意义不大。
第二、豁免应该买给谁
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豁免责任中,豁免对象都是针对“投保人”也就是缴费人的。投保少儿险,不用说豁免当然是买给大人。而在成人投保中,你可以自己同时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旦豁免,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妻子愿意为丈夫投保(实际拿的还是丈夫的钱),妻子是投保人,丈夫是被保险人。这时万一丈夫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作为投保人的妻子则不享受豁免待遇,保费还必须照常支付,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基于这个原因,我们通常推荐实际承担保费的人作为投保人,更加符合豁免保障的目的。
第三、豁免投保不要舍本逐末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保费豁免虽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不仅要自己支付相应的费用,豁免利益的获得条件也是相当严苛的。在一些保险宣传中,豁免的功能往往被过分夸大,导致投保人被附带的豁免功能吸引,对真正的主险保障部分却没搞清楚。选择保险的关键还是要符合自己的保障需求,千万不要被这些小小的“优惠”蒙蔽了,捡了芝麻却丢掉西瓜。
5、意义
存在即合理,保费豁免可以说是很具人性关怀的险种,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品总是要用钱交换的,当然也没有免费的豁免险,只不过豁免范围较小,常常在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看到“免费附加保费豁免”,但仔细看看条款才发现,豁免的只是“身故、全残”或特别指定的范围才豁免,意义不是很大。但,不可否认,保费豁免相当好,以下几方面,异大能强烈建议大家在投保时,附加保费豁免:
1)父母给孩子投保,父母作为投保人给孩子投保的话,最好附加保费豁免,这样一来,一张保单保全家了。有些少儿险,还可以父母、孩子三人都能豁免,且豁免范围较大,当然,价格一定会稍贵些。
2)正处于努力奋斗中的年轻房奴一族,夫妻,两小口,好不容将首期付了,正为着美好幸福生活奋斗着,如果投保,建议“互相投保”,我作为你的投保人,你作为我的投保人,且都附件双豁免(投保人、被保人)。
3)目前,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自动附件了保费豁免,行业称之“豁免C”
4)投保人年龄超过指定年龄范围,不能附加投保人豁免的,建议可以通过投保一份定期寿险来解决,但豁免范围则大大缩小。
6、注意
“豁免买给谁也大有讲究”。豁免保费保障条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费与被保险人豁免保费两种。前者指当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类条款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而后者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通常这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可以说,豁免利益应该买给保费承担人,也就是缴费的那个人,这一点投保前要注意。
当然,选购保险产品时也不要为此舍本逐末。在一些保险宣传中,豁免的功能往往被过分夸大,导致投保人被附带的豁免功能吸引,对真正的主险保障部分却没搞清楚,选择保险的关键还是要符合自己的保障需求。
被保险人患了重病后建议继续交保。只要符合保险内容且继续交保就可以享受保险金,除非保险条文规定一次赔偿保险终止。但如果投保人罹患重疾,有重大疾病投保人豁免,那么下个缴费对应日是可以豁免的,并且可以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审核,是否满足豁免条件。但如果刚买保险就查出重疾是不能够豁免的,因为保单都是有等待期的,不是立刻生效的,现在越来越多重疾险里会有“被保人豁免”或者“投保人豁免”的自带保障或者可附加保障。
拓展资料:
1、豁免,其实叫保费豁免险,是一种可附加的保险功能,当投保人或被保人在缴费期内发生豁免险规定的情况时,比如患轻症、重疾、身故或全残,可免去这张保单剩下未交的保费,合同仍然有效。
2、投保人豁免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为投保人购买一份重疾险,保额就是为被保人购买那份保单的总保费,而保费就是选上这个功能增加的费用。从这个角度来说,类似于一份“减额重疾”,毕竟每交一年的保费,可以豁免的总保费就少一点,相当于这份重疾的保额减少了,但豁免所需要的费用是不会减少的。
3、附加投保人豁免需要注意的问题
虽然投保人豁免这个功能不能简单地说好与不好,但选择这个附加功能的时候,还是要注意这些问题。
1)投保人需要通过健康告知。很多产品在附加投保人豁免的时候,需要投保人和被保人一样通过健康告知。如果投保人通过不了,是不能选择投保人豁免功能的。
2)投保人豁免占用重疾累计保额。不少产品,像光大永明超级玛丽旗舰版和百年康惠保旗舰版,会把投保人豁免计入重疾累计保额。很多产品会有一个累计保额的限制,附加的投保人豁免,就相当于买了另外一份重疾险,这份重疾险的保额就是可以豁免的最高保费,而这份重疾险的保额就会影响到重疾险最高保额的购买。
一、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人的好处 1、自己做投保人权利比较大,是保单的持有人。 保险种类的不同,它的好处或坏处也要分情况讨论。投保人要负责缴交保险费,且保单归属权属于投保人,即投保人除了不能变更被保人之外,可以变更保单的很多信息。 2、突然失业而带来经济困难时,可以无风险享受“保费豁免”,即保费不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 那么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保费豁免”,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豁免责任中,豁免对象都是针对“投保人”也就是缴费人的。在成人投保中,作为同时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你,好处就来了,因为一旦豁免,保险合同的保障不存在任何问题。不过在现实中很多妻子愿意为丈夫投保,但一般有能力缴纳保费的是丈夫,妻子是投保人,丈夫是被保险人,这时如果丈夫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作为投保人的妻子不会得到豁免待遇,保费还必须如期缴纳。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也有弊端。 1、如果是夫妻,那么购买重疾险时,“夫妻互保”可以让保障权益最大化,这是自购保险不能使用的投保技巧。 所谓的夫妻互保,就是夫妻双方各以自己为投保人,对方为被保险人购买一份重疾险,每份保险附加投保人重症、轻症豁免。这样夫妻两人之间只要有一方患了重症、轻症,两份保险合同的后期保费就都可以豁免,两份合同也继续有效,这样就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效果。 2、如果自投保险出意外身亡的话,受益人也不能是你了。 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所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好不好,要看具体情况,不可一概而论,投保前可参考以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