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在城市道路拖走小型车辆(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的,每次收费标准为2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在城市道路执行空2元/公里、重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00元。
2、中型车辆(2.6-7吨货车、16-40座客车)在市区道路上每次300元,道路上实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但基价300元起。
3、市区大型车辆(7.1-14吨货车、41-60座客车)收费标准为400元。在高速公路上,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底价350元起。
4、特大型货车(14.1吨货车,61座以上客车)市区400元/次,公路上空车4元/公里,重车20元/公里,基价400元起。
5、三轮机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每次拖曳分别按100元和30元收费,道路上有事故拖车时执行基价起步价分别为100元和30元。
拖车的收费标准如下:
1、小型车辆(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的,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公里,重车5元/公里的标准;
2、中型车(2.6-7吨货车,16-40座客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
3、大型车(7.1-14吨货车,41-60座客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
4、特大型车(14.1吨货车,61座以上客车)城区内400元/次,公路上则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20元/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