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发现房子质量存在问题时,应该怎么办呢?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各部位都有明确的保修期,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用负责。出现裂缝的情况很多,如果是主体结构,那么保修期五年,按照三包规定,也就是维修,况且现在无法确定问题原因,除非你自己花钱找质检,如果是主体问题,那么检查费由开发商承担,但是,也只是提供维修而已,至于赔偿,很难得到满足。
因为开发商养着一大批工人你叫他维修他会给你维修要赔偿没门,这些小问题你不能怎样他的只能让他维修,不然过了保修期他还要问你要回钱的
裂缝正常,混凝土和砌体之间材质不同,有裂缝很正常
我现在也遇到这样的开开发商,现在还没处理好,最后可能要走诉讼成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