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所以要看对方是否追究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